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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着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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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着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保护文化遗产是传承中华文明、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必然要求。2005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总体目标,是现阶段指导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纲领性文件。2006年5月11日,我省召开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强调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针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针,要求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不断推进全省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为深入学习《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切实贯彻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2006年6月30日,我局举办了以文化遗产保护为主题的“学习沙龙”。沙龙邀请了中山大学中文系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广东省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专家委员会主任叶春生教授和历史学博士、中山大学人类学系副主任、中山大学人类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郑君雷副教授为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各单位和各镇(街)相关工作人员授课。沙龙结合东莞的工作实际,详细讲解了文化遗产的基本知识、当前国内外申遗的概况、广东文化遗产保护的情况及问题,现今中国的文化遗产“热炒”、文化遗产研究、保护及开发利用等知识,提高了大家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和水平。


该市历来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把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作为文化新城建设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我们坚持“藏艺于民”,不是把我市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留在纸上,封存在博物馆内,而是鲜活地张扬、光大在群众生活和艺术创作中。通过设立粤剧艺术保护等专项资金,扶持粤剧等民间传统文化艺术发展,同时建立经常性戏曲、龙舟、麒麟、醒狮、客家山歌、书画、木鱼歌等传统文化活动机制,积极扶持民间文化的挖掘、推介、创新、交流、整合,推进“一镇一品”特色文化建设,提高传统文化的层次,促进传统文化的交流。目前,东莞千角灯和麒麟舞已正式入选广东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其中,东莞千角灯更是入选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我们大力推进博物馆之城建设,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 2005年到2006年6月底,全市新建成博物馆10座,另有3座在建,我市博物馆数量达到21座;2005年,南社村――塘尾村古建筑群、大岭山抗日根据地旧址、却金亭碑等3处文物保护单位升级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使我市的国保单位数量从原来的2处增加到5处。此外,我们还推出了“走进东莞文明”主题活动,定于每年的“国际博物馆日”至“文化遗产日”期间,策划举办展览、讲座、现场交流互动等精彩纷呈的主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文化遗产保护氛围,打造人文精神教育活动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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