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内容为虚构故事,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1
我从B超室出去时,祝春荞正斜倚在护士台上与小姑娘说笑。
眉梢弯着,眼尾却倏忽冷冽,有种戛然而止之感,那笑意自然就抵达不了眼底。
他惯常笑着,眸色却冷,亦不代表他开心。我是很了解,但陌生人就很容易被骗,以为他是个好相与的。
小护士羞涩地掩着唇笑,侧颊飞起红霞。他却不动声色地看向我,唇角抿的很紧,手指无意识地抠着。
这人竟然也会紧张,真是奇了!
我缓步走过去,挽住他的手臂,腻腻地叫了一声,“老公。”
小护士有一瞬间的尴尬,装模作样地拿起血压计跑去查房了。祝春荞嗤笑一声,倒也没甩开我。
他在外人面前向来肯给我面子的,至于私底下怎样,那就是我们两口子的事了。
祝春荞在我手上揉了一把,掌心竟有汗湿,“祝太太,你还真是时刻备战啊!”
我放开他,径自往前走,“这都要多谢祝先生给我数不清的机会让我历练。”
“呵,我可不敢居功,是你自己心虚,耍心计图谋来的东西可不得死死守着嘛!”
我脚步一顿,扭头看他,“东西?是说你吗?你不是东西吧!”
祝春荞眯眯眼,拧起了眉,“我是不是给你脸了,还是你仗着肚子里有了东西就敢跟我来劲了?”
“还不是你给的吗?怎么,不乐意了?”
祝春荞扯唇一笑,凑近我耳边说话,声音低哑像是薄砂纸,磨的我心尖发痒。
明明是他随心所欲,我从来都是被动的……眼下他为了羞辱我,竟然颠倒黑白,连自己也带上一起骂了。
祝春荞又笑了,很轻的一声,“如果我说不要这个孩子呢?”
我胸口一凉,像是被扒开嘴灌进了一大桶的冰块,浑身都凉透了,尽是彻骨的悲哀。
他从不肯爱我,如今连孩子也不愿留。
连同我多年的隐忍和委屈、等待与期盼,全部都变成了一场笑话,实在是自作自受。
忽而就觉得疲惫,连强撑着和他对峙的勇气也消耗殆尽,我长叹口气,“孩子你给我,祝太太我还给你。以后,这辈子,我保证再也不会出现在你面前。”
祝春荞呼吸一顿,有几秒的怔忡,而后飞快退开,抱臂冷冷看我,“时欢,你为什么还是不懂,从你设计嫁给我的那一天开始,你就再也无法掌控自己的去留了。”
“祝太太的名分是我给予你的恩赐,你只能接着,除非我想收回,否则它将是你一生的枷锁。”
我咬紧下唇,控制不住地发抖,祝春荞向来说到做到,并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越是这种时候越不能硬来,最后吃亏的还是我,只能做小伏低。
“我后悔了,我错了。我可以滚,什么都不要,只要孩子好不好?”
祝春荞凝了我片刻,轻轻摇头,笑的很好看,像我们没结婚之前一样。
“不好。你后悔了关我什么事,我又没后悔!”
我无力地闭上眼,眼泪顺着脸庞滑落,应该是很梨花带雨的。祝春荞却无动于衷,甚至还兴趣盎然,示意我继续表演。
这王八蛋总是这么软硬不吃,眼睛又利的像刀,一眼就能看穿我所有的小心思。
唯独,看不懂我爱他。
2
认识祝春荞时,他十七岁,我十六。
那时我父亲刚去世,离异多年的母亲把我接了过去,住进了祝春荞家。
她是祝家的保姆,但其实只负责照顾祝春荞一个人,从小到大多少有些情分,便大着胆子求了祝春荞。
在祝家,最金贵的是他,最难缠的也是他,说话管用的还是他。
他是祝家三代单传的少爷,儿时又险些因为意外殒命,大难不死后,家中对他越发的珍视和纵容,几乎无人敢违逆他的意愿。
天长日久,便养出了一个骄横又乖戾的少年。
我初次见他时只觉得惊异。
一是因着他的长相,高贵俊秀,皮肤比我这女孩还细致白皙,冷冷地站在窗下回头看我,冰积雪堆似的,像个玉人。
二是因着他的脾气,原本好好地赏着花,突然就随手一指,“将院中的玉兰树都砍了,换成梧桐。”于是大片大片灿烂的花瓣便顷刻碾作尘泥了。
毫无缘由,也毫无怜惜和不舍,祝春荞就是这么冷漠而古怪的人。
我有些怕他,甚至不用母亲特意叮嘱,就已经知道要谨言慎行了。
好在祝春荞并不在意我,我又特意避开了他,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是没碰到面的。
直到平安夜,母亲特意准备了圣诞树,还买了彩带和小灯泡让我帮着装饰,她去准备火鸡。
我蹲在地上对着一顿花花绿绿的小东西犯难,我从小跟着大老粗的父亲过的枯燥而拮据,从来没有过过这些洋节日,哪里知道怎么弄啊!
听说还要送礼物,管家大叔特意安排了圣诞老人,已经准备着半夜行动了。
说起来有些好笑,祝春荞那样的人竟然会喜欢这种幼稚又虚假的形式主义。
“唉,祝小朋友可真是童心未泯啊!”
我低声叹息,踮着脚往树梢上扔彩带,才挥了一下就扯不动了。
祝春荞不知何时站在了我背后,手指捏着彩带,指尖葱白,眼眸泠泠,“我不能有童心吗?”
我咽了口唾沫,“当……当然可以。”
他满意地点点头,扔开彩带,转身去了沙发上坐着。好像是刚从室外回来,发梢还带着湿意,衬着一张脸如玉般精致细润。
“看我干什么,继续弄啊!”
我被他说了一句才回神,懊恼自己的失态,仓皇转脸间,耳尖开始发烧。想了想,又去拿了条毛巾给他。
祝春荞愣了愣,抱起双臂,“你给我擦。”
“额……”
我很想说我不是佣人,虽然我寄住但我也干了很多活,并且不领工资。可祝春荞已经闭上了眼,一副等待伺候的模样,我只得把话咽了下去。
他的发质很硬,隔着毛巾扎在掌心还有点痒,我突然就想到了老师管那些不听话的学生叫“刺头”,那他可真是名副其实了。
不由地轻笑出声,祝春荞一把抓住我的手,声音有些沉,“嘲笑我,还是觉得我不配?”
“不是,我……”
他扔开我的手,“你不甘心也没用,这就是命,谁让我会投胎呢!就是能颐指气使,而你只能跟你母亲一样供我使唤。”
我手下一紧,不小心揪痛了他的头发。祝春荞一把推开我,起身大步上了二楼,很快就传出了砸东西的声音。
母亲紧张地出来问我,我咬着唇喘气,说话时都憋不住哽咽,“明明是他侮辱我,他还发脾气!”
“算了,你让着他点。”
祝春荞妈妈在他七岁那年跟人私奔了,为了躲避他爸爸的掌控利用了他,以带他去游乐场的由头,却最终将他独自一人抛弃在了陌生的人潮中。
十年过去了,那个坐在地上惊慌哭泣的孩童已经长大,但是当日的无助和恐惧却被永久烙印进了骨血里。
他时常被噩梦惊醒,而后就会发很大的脾气,不知是恨母亲还是恨自己。
但他同时又是渴望温暖的,所以才会对照顾他的我母亲有多于其他人的宽容,甚至答应让我住进来。
祝春荞就像是一只刺猬,选择用外表的尖锐去抵御侵袭,才能保证内里的胆怯不被发现。
他出身显贵,身边的人都捧着他,背地里却议论他不过是投了个好胎之类的云云。
听的多了,他变得更加敏感多疑,性格也越发乖戾。他从不怕得罪人,但他也没什么朋友。
母亲拍拍我,“欢欢,如果可以,你当他的朋友吧!”
我撇撇嘴,“切,我哪配啊!”
话是那么说,但我到底还是心软了。多可笑,自己还寄人篱下呢,倒开始同情豪门贵公子了。
3
祝春荞的脾气来得快去的也快,大多数时候他只是寡言,但是存在感极强。
他坐着的地方,周围的空气都是令人窒息的。
管家和母亲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我像只炸了毛的鹌鹑,战战兢兢的。就算是干活,也是闷着头迅速干完就走人。
在我又一次贴墙走过时,祝春荞叫住我,“时欢,我不吃人。”
他似乎心情很不错,竟然还对我笑了笑,又指指茶几上的巧克力,“这些给你吃。”
我犹疑地走过去,“谢谢。”
他抱臂看着我,抬抬下巴,“吃啊!”
……
我顶着他专注的目光连吃了四盒,喉咙都齁住了,无奈地摆手说吃不下了。
祝春荞凑过来问:“怎么样,哪种牌子好吃?”
原来是让我当试验品的。
我偷偷翻了个白眼,随手指了一个,他嗤笑一声,“你倒是识货,一下就挑了个最贵的。”说完拿起盒子,满意地走了。
后来我才知道,祝春荞是要选出最好的送给喜欢的女生。
说实话,我有一点羡慕。不是因为钱或物,而是祝春荞那么骄矜的人,却愿意为了她去花心思。
想必是个很优秀的女生。
我看了看自己粗糙的双手,莫名就有些落寞,不知是因为命运的不公还是天差地别的待遇。
当夜,母亲让我上楼去给祝春荞送牛奶。我在门口敲了三遍,听到他在屋里轻咳了一声,便当作他的回应,推开门走了进去。
祝春荞正坐在椅子上看电脑,见着我惊的跳起,摘下耳机砸过来,“谁让你进来的!”
“我听见你咳嗽了啊……”我话说到一半,戛然而止。
我脸腾地一下烧起来,转身就往外跑,到了门口才想起手上的托盘,又跑回来将牛奶放在桌上,“你喝了再睡。”
出门时还绊了个踉跄,刚站好竟然听到祝春荞低低笑了几声。
直到回了自己房间,我才反应过来,被撞破的是他,我有啥不好意思的!
第二日是周末,我帮着母亲收拾家务,要把床单被罩都换洗一遍,再做个大扫除。
我刚抓到祝春荞的床单准备拆掉,他就从卫生间猛地窜出来,一把抓住了我手。
又想起了昨晚,手里的床单也变成了烫手山芋,连忙卷起来扔进了洗衣机。
母亲刚好进来,“少爷的床单是高级材质,要手洗才行的。”
我无奈,戴上手套准备捞出来手洗,结果祝春荞又冲进来,拽着我就往外走,“你……你不准碰!”
“我是供少爷你使唤的人嘛,怎么能不干活呢?洗个床单而已,又没什么特别的……”
半晌,拉着我进了客厅,交代管家,“以后什么事都不准让时欢做,就让她呆着,只管吃喝就行。”
我“扑哧”一下笑出声,被祝春荞拍了一下脑袋,“不许笑。”
那边管家答应着,也低头笑起来,祝春荞更恼了,梗着脖子喊:“你又笑什么?”
大概是他气急败坏的样子有点可爱,管家胆子也大了些,“没什么,就觉得……那好像是少夫人的待遇。”
我蓦地一震,下意识看了眼祝春荞,恰巧他也在看我,眸光微顿,手下便松了,“就她也配?”
我立在原地,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并没觉得难堪,只是唏嘘。
他说的没错,我确实不配。这是宿命之间的距离,是普通人穷极一生都无法跋涉的鸿沟。
所以他的内心只能被封印在寂静寒冷的最高处,无人问津。
母亲一直想让我试着去触碰,可惜,始终不得其法。
倒是祝春荞突然对我友善了许多,大概是觉得我拿捏住了他羞于人知的小秘密。
又或者,他只是太孤单了。
半月后他十八岁生日,祝先生请了很多商界的朋友来庆祝,场面十分热闹。
祝春荞兴致却不高,只是冷眼看那些人将他的生日会变成了商务会面,连祝福都带着铜臭味。
母亲给他做了长寿面,我送去时他正坐在二楼的栏杆上,脚一晃一晃的,也不怕掉下去。
我心中一紧,快步走过去,硬着头皮唱了一首生日祝福歌,荒腔走板的五音不全。
祝春荞竟也没嘲笑我,还将面分了一半给我吃,“我一点也不想长寿,太没劲了。”
我打了三下他的筷子,“大好的日子,别乱说话!”
他愣了愣,低声问:“你说生我那个人,今天会不会想起我?”
“……我不知道,但如果想起她让你不快乐,那就算了吧!”
祝春荞转过头看我,眼底湿漉漉的藏着脆弱。我几乎忍不住想拍拍他的头,像从前安慰我的小黄狗那样。
当然,也只敢想想而已。
后来我跟着他下楼,他的同学围过来寒暄,吩咐我去拿饮料,一个两个要求还很多,我都默默记下了。
祝春荞却拉住我,“你们有手有脚的,自己去拿。”
“……她不是你家的佣人吗?”
“是,但她在我家什么都不用干。你们算什么东西,也敢让她跑腿!”
祝春荞站在水晶灯下,头顶落满细碎的光,犹如神祇一般清冷高贵,贴在我手腕的掌心却温热如火。
一瞬间点燃了我胸口未冷的余烬,他的心确实藏的很深,可我还想再试试。
4
大学时,祝春荞坚持要搬出去住,并且不准任何人跟去照顾。
管家和我母亲都不放心,他从小到大连双袜子都没自己洗过,生怕他受一丁点委屈。
可又不敢阻拦,只得想了个折中的办法——让我跟他一起同住,起码有个照应。
祝春荞同意了,母亲便立刻给我列出了三页纸的注意事项,看得我目瞪口呆。
以前只知道他难伺候,不知道他这么难伺候!连上厕所用的手纸都要指定的品牌,内裤也是。
我仰天长叹,觉得前路一片黑暗。
出乎意料的是,祝春荞并没要我照顾。他开始学着自己做很多事情了,虽然生疏又拙劣,态度却很认真。经常烦的发脾气,过后还是会继续。
我很是纳闷,祝春荞却浑不在意,“我说过,你什么事都不用做,这话现在依然有效。”
“可我就是来照顾你的啊!”
“别忘了,你并不真是我的佣人。况且……我不想要再那样了。”
祝春荞的变化如此明显,我却太过后知后觉。直到我见到周思琦,才明白了这一切的缘由。
周、祝两家是世交,他们两人自幼相识,在祝春荞母亲离开后的那段日子里,周思琦陪伴了他很多。
当时的他太小,等后来情窦初开时,周思琦就去了国外。两人一直保持着联系,如今她回国上大学,便顺理成章地恋爱了。
周思琦容貌姣好,气质出众,笑起来甜的像蜜,眼眸如醇酒醉人,一眼看不到底。
性格热情又潇洒,对祝春荞提出的第一个要求,就是要他不能再做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小少爷了。
“思琦说,她喜欢独立又有担当的男人。”
我站在旁边,看着祝春荞第三次洗烂了衬衫,心中像是打翻了醋和盐,混在一起又酸又涩。
周思琦一句话就能让祝春荞改变,那是我拼尽全力也无法企及的十分之一,连同我那些隐秘的情意,统统不值一提。
只当个看客罢了。
他们两人的情路并不顺利,经过最初的新鲜和甜蜜之后,摩擦和矛盾便多了起来。
都是娇生惯养的,惯以自我为中心,就算祝春荞在努力改变,但他的脾气秉性还是根深蒂固的。
尤其是他缺乏安全感所导致的,强烈的占有欲,让周思琦十分反感。
她是国外回来的,行事开放,喜欢泡吧喝酒,异性朋友也多,行为举止都颇为亲密。
祝春荞却最是在意这个,两人为此没少闹矛盾,分分合合好几年,直到他进了祝氏接班,行事出了名的沉稳有度,可在这件事情上,还是草木皆兵。
把周思琦盯的很紧,我看着都替他累得慌,更多的还是不忿和心疼。
曾经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变得患得患失,恍惚又变回了那个被丢弃的孩子,在随时会失去的惶恐中惴惴不安。
我劝过他分手,他不肯。周思琦是他少年时的温暖,青春岁月的美梦,哪怕现实日渐消磨,却仍旧斩不断眷恋。
他只是凝着我,“时欢,你我亦相识多年,你是我除了思琦以外第二个信任的人。你想要什么想做什么都可以跟我说,我会最大限度的满足你,但你绝对不要背叛我,否则,我绝不放过你。”
祝春荞说这些话时,手指无意识地抠着裤缝,我知道他在紧张。这让我欣喜又心酸,而后是深重的无奈和悲哀。
我想要的很简单,只有一个他而已,我也不想做第二个,只想做唯一。可这些,我都不能说。
偶尔我也会冒出想取而代之的念头,哪怕不择手段,只要能拥有祝春荞就好。
最终我却还是不敢,不是怕他报复我,而是怕他不快乐。
但同样,能让我义无反顾的,也只有他。
很偶然的一次,我撞见了周思琦跟别的男人约会,言语间满是对祝春荞的不满和怨愤。
她说她并不爱祝春荞,只是按照家里的要求嫁进祝家,进而帮助周氏染指祝家的生意。
我录下了对话,却不能拿给祝春荞。他把周思琦看的太重,这打击对他将是致命的。
只能再试着劝他分手,祝春荞被我弄烦了,发了顿脾气,独自去了酒吧,还不许我跟着。
没到一小时就打电话来叫我接他回家。他先给周思琦打了好几个,对方始终没接。
看到我时,眼眶都是红的,只勉强认出是我,就不省人事了。
我抱着他坐在灯红酒绿的喧嚣中,彼此依靠却又各有各的执念,像两只孤独的游魂,俱是冰冷。
更让我心痛的是,祝春荞确实很信任我,但我却只能辜负他了。
我带祝春荞去了酒店,又想办法通知了记者,第二天被堵在房间门口拍了许多照片。
祝春荞是商界炙手可热的风云人物,一举一动都会直接影响到祝氏的股价,这样的桃色绯闻更是不利于他本人的形象。
唯一能挽回的合理解释,就是对外宣布我是他的未婚妻。
祝春荞坐在沙发上抽了三支烟,然后打电话吩咐助理发布婚讯公告,期间一直刻意避开我的视线。
但他还以为是自己喝多了勉强的我,“对不起时欢,都是我的错。”
我心虚地避开眼,有些难以置信,“你这么快就决定了,真的想清楚了吗?确定可以放下……”
祝春荞起身离开,声音淡得像叹息,“我不得不放,我配不上她了,也没脸求她原谅。况且,我已经对不起她了,不能再对不起你。”
婚礼很快提上了日程,期间周思琦找过他几次,周家也给了台阶,大概还是不想轻易放弃计划。可祝春荞因为愧疚,在正式道歉又给了相应的补偿以后就一直避而不见。没多久,周思琦就又去了国外。
我嫁给祝春荞成了祝太太,他没亏待我,却也谈不上热络,基本还跟从前一样。脾气却有意克制了许多,对我有了更多的尊重。
很多个深夜,他都独自站在阳台抽烟,我于黑暗中沉默地看着,几乎能描摹出他思念的形状。
我知道他过的不快乐,我也是。
那个秘密像是悬在我头顶的剑,在每一个祝春荞审视我的瞬间都让我如芒在背。
直到半年后他终于从某位记者口中得知了当日的算计,那剑便轰然而下,斩碎了我自欺欺人的平静和幸福。
痛苦绝望的同时又觉得解脱,更多的还是遗憾,如果时间能再久一些,他会不会爱上我。
如果说之前的婚姻生活只是苍白,从那天以后就全是折磨。
祝春荞像是又回到了最初相识那时,整个人变得喜怒无常,对我冷嘲热讽,在床上也是凶的很……
我起初默默忍耐,希望能慢慢平息他的怒火,但是收效甚微。后来我便有了些破罐子破摔的意思,随便他怎么样吧,反正也不会变的更坏了。
三年来,我无数次想对他说出周思琦的真面目,却一忍再忍。
比起恨周思琦,恨我可能会让祝春荞不那么难过。更重要的是,我无法问心无愧地说我完全是为了他。
但祝春荞一直没提过离婚,我有过不解甚至还抱有期待,直到此时才知,他只是不想我好过罢了。
5
往事如流水,经过时悄无声息,回想时却振聋发聩,声势浩大的一场相逢,最终只剩满地狼藉。
我和祝春荞怎么就会走到如今这一步了呢……
仔细想来他对我还是不错的,给过我很多的帮助和温暖,最后又全部收了回去。
原本我并不介意和他耗一生,可现在不行了。孩子我肯定要想办法留下的,但又不能让孩子在这样病态的家庭环境下长大,所以只有两个选择——让祝春荞接受我,或者离开他。
我垂着眼叹息,心里明白我其实只有第二条路可以走。
祝春荞见我突然沉默,微微拧眉,“我警告你,别打乱七八糟的主意,你知道我脾气的。”
“那……”
我下意识还想说孩子的事,刚开口就被打断了,女医生快步走过来将报告单递给我,“祝太太,你忘了拿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