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张文通讯员黄健婷温菁张娴
没有医生职业资格、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名“土郎中”竟敢私自开设经营诊所,并且在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两次之后仍不悔改,继续涉嫌非法行医。日前,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被告人黄某非法行医案,依法判处其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元。
据悉,年5月起,被告人黄某在未取得个人《医师资格证书》及乳源县卫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汽车站附近开设个人卫生医疗诊所,对外公开进行相关的诊疗活动。
年4月18日,乳源县卫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黄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年10月30日,乳源县卫计部门再次发现黄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情况下开展医疗活动,遂于同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黄某行为处以相应行政处罚。
不料,两次受罚的黄某并没有就此“收山”。年4月12日,乳源县公安机关和乳源县卫计部门联合检查时,再次发现黄某继续经营其个人诊所,查获并扣押该诊所内涉案单据张和医疗器材、药品一批。乳源县公安机关扣押了黄某的台式血压计1台、听诊器1副、体温计27支、小儿输液板3块、止血带2根,进货发票、随货同行单及处方单若干。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两次后,再三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黄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确有悔罪表现,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表示,在实际生活中,有部分人未充分认识非法行医的严重危害性,为图方便、便宜而光顾“黑诊所”,或因一时疏忽,未加以鉴别便随意选择诊所就医,给予了“黑诊所”一定的生存空间。“黑诊所”安全隐患很多,从事非法行医的人,大部分缺乏完善的医药、医疗知识,专业水平较低,易造成误诊、漏诊,无法保障治疗效果,且时常会夸大病情或编造疾病“坑蒙”患者的“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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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彤实习生蔡雪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