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压计

首页 » 常识 » 诊断 » 水银体温计血压计将禁止生产,请注意he
TUhjnbcbe - 2021/7/8 21:56:00
甘肃白癜风QQ交流群 http://m.39.net/news/a_5748846.html
10月16日,国家药监局在其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求,自年1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含汞体温计在日常生活中更多被称为水银体温计,据年的统计,医院和家庭市场中,分布着万支水银体温计。但由于水银本身具有*性,若不慎打破会造成身体危害,全球多个国家已经陆续禁用含汞的医疗器械。据悉,本次《通知》是中国对于年在日本签署《水俣公约》所承诺责任的履行。迄今为止,缔约国已超过50个。配图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履行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

有关事项的通知

药监综械注〔〕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委年发布的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38号公告),《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自年8月16日起对我国生效,其中明确“自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为贯彻落实《汞公约》和38号公告,做好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的注册和生产有关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已经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原注册证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可以申请延续注册,但限定其注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年12月31日。二、已经按照医疗器械受理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继续按照医疗器械进行审评审批,准予注册的,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限定其注册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年12月31日。三、自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自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汞公约》及38号公告有关要求。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年10月14日

新闻多一点

汞俗称水银,是常温下唯一呈液态的金属,大量应用于各种产品和工艺中。汞及其化合物的产生、使用和排放会造成环境污染,严重时引起人类和哺乳类动物神经、免疫、生殖系统的机能紊乱,尤其对胎儿和孕妇有较大影响。

以水银温度计为例如果不小心将其摔碎我们该怎么正确处置呢?▼▼▼

来源:国家药监局综合司、楚天都市报

编审:许享红

编辑:伍雅兮

日报君特选

祝贺*文博!为随州捧回“全国脱贫攻坚奖”!

多个疫情结论来了!钟南山发声......

央省市融媒体随州基层行:讲述脱贫故事,见证随州发展

“湖北民企百强”名单发布!随州上榜的是…

随州日报

有态度·有温度

o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1
查看完整版本: 水银体温计血压计将禁止生产,请注意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