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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8 2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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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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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国家药监局在其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求,自年1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履行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有关事项的通知

药监综械注〔〕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委年发布的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38号公告),《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自年8月16日起对我国生效,其中明确“自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为贯彻落实《汞公约》和38号公告,做好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的注册和生产有关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已经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原注册证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可以申请延续注册,但限定其注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年12月31日。

二、已经按照医疗器械受理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继续按照医疗器械进行审评审批,准予注册的,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限定其注册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年12月31日。

三、自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自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汞公约》及38号公告有关要求。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年10月14日

汞俗称水银,是常温下唯一呈液态的金属,大量应用于各种产品和工艺中。汞及其化合物的产生、使用和排放会造成环境污染,严重时引起人类和哺乳类动物神经、免疫、生殖系统的机能紊乱,尤其对胎儿和孕妇有较大影响。

以水银温度计为例

如果不小心将其摔碎

我们该怎么正确处置呢?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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