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民*部门停开“单身证明”
近日民*部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9月21日起,我市民*部门停开单身证明。由于单身证明在市民办理房屋买卖、银行贷款等业务时常被需要,停开单身证明后,部门间将直接核对信息,减轻当事人负担。
9月21日起我市停开单身证明
近日,民*部制发了《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涉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9月21日,山东省民*厅正式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