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最后一天,药店老板孙向波终于等到了令人欣慰的判决结果。
法院决定驳回他在两年多前救活的原告戚老太的诉讼请求,戚老太因为12根肋骨被压断,故而起诉药店老板,索要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等近万元赔偿,并称伤残等级评级后还要追加赔偿数额。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年9月7日,沈阳某药店的老板孙向波店里来了位72岁的顾客(就是戚老太)
(图源于中国网)
老太表示自己高血压、头晕、胸闷气短,孙向波于是马上拿出血压计给她测量血压,发现非常的高。然后就去给她拿了降压和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药。
就在这时坐在凳子上的老太头耷拉了下去,孙向波把手放到老太鼻子下面,发现没了呼吸和脉搏。
孙向波自己有“乡村医生证”和“行医执照”,所以她对老太的病情判断很准确,马上拨打了,然后为老太做心肺复苏。
大概做了3、5分钟后,老太哼了一声,有意识了之后,孙向波就把她扶了起来。
然后又给和她儿子打电话。
随后救护车赶到,医院。老太的儿子也来店里,看了当时的监控,没说什么就走了。
医院检查显示,戚老太双侧12根肋骨骨折,右肺挫伤,患有低钾血症,后来一共住院了18天。
在这期间,一共花费了医疗费.64元,合作医疗报销了.98元,他们自费只花了.66元。
可即便是捡了条命,又享受到了这么多的医疗报销,老太一家还是不满足。
他们指出孙向波在施救过程中压断了老太的12根肋骨,所以他们起诉了孙向波还要索赔一系列费用。
孙向波知道后,曾对老太的儿子说你不感谢我可以,但如果要我赔偿,这事就说不过去。
孙向波表示:“抢救过程中为了救人,如果力度和频率不够,她活不了,这在医学上是允许出现的。”但是老太儿子还是不为所动,依然要求赔偿。
17年10月,孙向波收到了法院传票。
对于被起诉,孙晓波说:“心寒,肯定心寒”,而且在判决结果没出来的两年多,也给孙向波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和精神损失。
事情发生后,药店的营业额下降了一半多。很多老百姓不清楚怎么回事,就觉得这药店有负面消息了,就躲着走。后来孙向波就关了药店,重新开了家诊所。
虽然做了好事反被咬,但孙向波也从没埋怨过,甚至对老太也是一直阿姨阿姨的叫着。
可能有些人对压断老太12根肋骨的事会有异议,在这里有必要说一下。
心肺复苏对于施救者的力度和动作是有要求的,它要求双腕部重叠下压胸骨下1/3处,使之下陷5公分,频率不少于次/分,这种速度,这种力度,往往造成骨质疏松的老年患者肋骨骨折。
这是非常常见的现象。
在知乎上也有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在心肺复苏时,如果按压的不够深那急救的效果就非常差,否则要想活命,其他的小伤就别考虑了。
而且因为急救造成的骨折也不是什么大事,不用特殊处理,自己慢慢长就行。
没有经历过心肺复苏的人只是在电视或网上看到过照片和视频,有些人可能觉得只要稍微用力按压下就可以,其实不然。
有人表示,在急救培训上,心肺复苏实际操作起来特别累,一般成年人按五组就废了。
女生相对来说力气小,按压时必须用尽全力。
有医学僧说上病理课时,曾看过尸检照片,只要是做过cpr的肋骨齐刷刷的全断了。
(图源于知乎AK51)
有的急救老师会说“不奔着压断几根肋骨的力气,那都不能叫CPR”。
(图源于知乎好好做人扒)
很多医学生实习的时候都会听到急诊科主任说“先救命,再治病”。
但凡是有脑子的人都能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知道的是,急救到底是干嘛的,急救不是治病的,急救是为了让你能活着接受专科医生专业精准的治疗的。
所以,在这个大前提下,一切为了让你活下来而带来的附带损伤都是可以理解的。
所以很欣慰的是,在孙向波的这起诉讼里,他得到了应有的结果。
法院判定,药店老板给老人进行心肺复苏造成肋骨骨折及肺挫伤无法完全避免,救助行为没有过错,不违反诊疗规范,无需对老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老人心脏骤停,是由于患有低钾血症,低钾血症可引发心脏系统的失常,严重者可发生心力衰竭,即心脏无法有效工作。
心脏一旦骤停,失去有氧血供的全身器官便会陆续出现损伤,尤其是对血液供应非常敏感的脑部,一般骤停4分钟后,病人便可能出现脑水肿,6分钟时脑细胞开始死亡。也就是说,心肺复苏是在和死神赛跑,越快施救对病人脑功能的影响越小。
如果孙店长没有行医资格和相关经验,那老太的后果可想而知。可是让人没想到的是孙店长用尽全力,及时的救活了老太,却被反咬一口。
在等待判决结果的两年多时间里,面对外界的议论和药店生意的惨淡,他一定备受煎熬。
但孙向波也说了,虽然心寒,但不会影响他之后救人,只不过他的法律意识更强了,场所内无死角的布置了监控视频。
而类似让人寒心的事情还有。
17年9月11号下午,34岁的李先生被送进急救室抢救。多名医护为李先生按压、插上呼吸机抢救,期间为了抢救把李先生的短裤和T恤剪断扔到了角落。
由于在抢救过程中李先生心脏不间断地停跳,所以在查明病因前,必须通过人工心肺仪维持生命体征,为诊断赢得时间。而插入人工心肺仪需通过大腿根部穿刺,要在腿部、腹部等部位消*,所以必须剪掉身上的衣裤。
“当时情况紧急,抢救生命是第一位的。”
可是没想到几天后,医院,表示儿子的裤子里有元现金、身份证、银行卡、数据线等财物,可是现在却丢失了,需赔偿1元的损失费。
当时,医院的相关负责人拒绝了他的要求。
后来李先生的父亲又报了警,医院表示当天抢救过程和手段都没有问题,至于财务,不能确定是是遗落在发病医院。
最后,在警察的调解下,医院答应赔偿0元。
医院承认在急救过程中没有把患者的衣物收起来给到家属,是存在疏忽,对于家属的索赔也能理解。
而作为李先生的父亲,医院的救治,但是一码归一码,后续这些东西的补办也很麻烦。
医院说一句话,当时情况紧急,李先生的家属不在身边,每拖延一分钟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财物就显得很微不足道了。
其实每当遇到这种问题,在追究责任时,就像是问:“消防员进去救火的时候把我家门撞坏了,是谁的责任?”、“医生做手术给病人弄了个这么大口子,这是谁的责任?”一样。
但我们都应该知道的是,这不是谁的责任,这是和死神交易的筹码。
不求你知恩图报,但也别恩将仇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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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震惊叔
部分资料源于:澎湃新闻、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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